作者:Jim Nelson Black 楊長慧譯
一個社會若因為祚欺或無知而腐敗,後果不堪設想;然而,一個社會若沒有健全的道德約束,後果就是瘋狂。試看,今日的美國社會受到色情刊物的荼毒如何嚴重:1973年美國人在色情刊物上的消費達1,000萬美元,到1987年已高達80億美元,6今天估計已高逾140億美元;投資專家甚至認為二十一世紀最有前途的股票,就是色情刊物的股票。7
與少女懷孕生子比率上升的同時,對婦女施行暴力的比率也由1960年開始增加了525%。美國的強暴率居世界首位——較英國高出10倍,較日本高出20倍;「成人」及色情刊物銷量越高的州份,其強暴案件的數量也越高。8
近年的性醜聞頻傅,顯示出社會性道德不受約束的程度多麼嚴重。掾估計,美國每3個女童中會有1位,每7個男孩中會宥1位,在18歲以前曾遭受性侵犯。9 1973年共接獲16萬7千宗兒童性侵犯案件,1990年則接獾200萬宗。10
美國約一半的家庭是單親的;1960年只有5%的女性未婚生子,至1999年上升為33%;非洲裔美國婦女中約有七成婦女未婚生子。未婚生子不但是單親家庭的主因,也是婦女渝於貧窮線以下的主因。 11
美國至今最大的悲劇,就是墮胎。由1972年墮胎合法化以來,美國婦女已經殘殺了超過4,100萬胎兒,每年有逾135葛胎兒被殺害;通常是在懷孕中期墮胎,亦有不少在恢孕後期或臨出生前。美國醫療協會(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)稱臨出生前墮胎絕對不是「醫療上的必需」,然而,每年卻有5,000名活生生的胎兒就如此喪命。我們仰天歎息,神怎可能饒恕如此殘害人命的國家!
美國的《獨立宣言》中宣稱,人人被造均為平等,都蒙「創造者」賦予一些不可剝奪的權利,包括生存權、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。可是,我們卻容許人如此血腥地扼殺胎兒。薛華說過:「生存是最基本的人權,較自由或追求幸福更加基本;沒有生命,其它一切都沒有意義。「墮胎」美其名搗『婦女選擇權』,其實就是『大屠殺』。
二次大戰時,德國的納粹黨指猶太人、波蘭人、基督徒等為社會的「渣滓」,殺死了600萬人;美國人屠殺了4,100萬無辜的胎兒,為了甚麼?1973年,美國最高法院在Roe與Wade的對決案中判定墮胎合法,之後的10年時間,西方文明兩千年來所遵行的道德、傅統、價值、法律完全被毀滅了。法庭作此判決時,原是為解決美國新道德所造成的困局。正如甘雅各指出:「性革命造成的罪惡,要靠墮胎革命來掩飾,從此進入了死亡的世紀。」他接著說:「那些墮落的胎兒若是活到今天,應當已經高中畢業了,正考慮要進那一間大學,要從事甚麼行業;可是,每4位當中便有一位已經不在這裡了……不能代表畢業生致詞,不能作醫生,不能作律師、傅道人,或原本他想作的事,甚至可能是當美國總統。」 12