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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國的重建——摘自《美國的迷失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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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美國的迷失》Gary DeMar著 李曉秋譯 查常平校

對大多數美國人而言,基督教的傅統只是一個正在消逝的記憶。數十年來,公立教育所倡導的中立價值觀,使美國失去了道德之錨。聖經是一本暢销書,在美國的出版及销售量持續穩居世界首位。「但聖經已從美國的學校教育中消失了,少有公開研習的課堂,即使作為文學作品來研習也罕見。」然而,聖經是美國立國之本。今日,美國人對聖經的抗拒,促使美國逐步消亡。

一切人類社會都必须用某種方式來管理。政府的嚴苛管制越少,個人的自我管理必须增多;受公共法律或有形的力量管制越少,個人的道德約束則必须加多。人必须受管制;若不是出於己心,就是來自外力;若不是由神的話,就是由人的強硬手腕;若不是受之聖經,就是受之刺刀。

用刺刀管治的國家一般是抗拒聖經的。當聖經停止掌管人心時;當統治者拒絕將聖經作為道德標準時,我們便會看見更多閃著锋利光芒的刺刀。為甚麽一個看起來熱愛聖經的國家,竟如此堅拒聖經的教導?

第一,美國人表面上似乎很遵從聖經,實際對聖經的内容卻相當無知。「美國人尊敬聖經,但大多數人不讀聖經,實際上變成了一個聖經盲的國家。」從盖洛普(Gallup)的調查顯示:60%的美國成人不知道「登山寶训」出於誰人之口,逾半人不能夠說出四部福音書的名字。你能期望不讀聖經的人會明白聖經的憲義和應用嗎?

同樣,美國人也欠缺對自己國家歷史的認識,也不理解開國先祖對聖經的認識、瞭解和在生活上的實踐。

一位大學老師說,學生不明白何以稱為第二次世界大戰,因為從没有聽過第一次世界大戰。另一位老師說,學生對喬治華盛顿(George Washington,美國首任總統)有時被稱為「將軍」感到困惑,因為他不瞭解華盛顿在美國獨立戰爭中的角色。

歷史是一位老師。傑弗遜(Thomas Jefferson,美國第3任總統)寫道:「歷史是通過瞭解(人的)過去而讓人能夠判斷……未來,可以讓人汲取不同時代和不同國家的經驗,也讓人有能力判斷人的行為與設計……」

第二,對聖經和歷史極端無知外,普遍的美國人還嚴格坚持「宗教」屬於私人领域。重生當然是在人内心的工作;但如聖經所言,從來不止於内心世界。雅各同道:「若有人說自已有信心,卻没有行動,有甚麼益處呢?這信心能救他嗎? 」(雅二14)行為是指公義的行動,也是重生了的證據。外在的表現,出於内心發生的變化;一個僅停留於私人领域的宗教是假宗教。很可惜,大多數美國人似乎對這樣的宗教感覺很舒坦,雖然個人仍可能反對堕胎和同性者有特殊權利,也不認為這樣的法律是適當的。

思想導致後果

思想,或没有思想,會產生相應的後果。美國人民對聖經知識的欠缺,對前輩實践聖經教導的無知,導致災難性的後果。同樣,否認聖經是立國的基礎,等於否定美國和美國的理想,認為這理想不完美。美國建國的見橙人约翰亞當斯(John Adams,1735-1826,美國第2任總統)在寫給傑弗遜的一封信中,呼籲美國人牢祀違立這個偉大國家的「大原則」:

我們的先輩遵從這「大原則」完成了獨立戰爭,也是這唯一的「大原則」召集了有為的青年(來自當時已存在的不同宗派)和睦地聚在一起……這「大原則」是甚麼?就是基督教的大原則,所有宗派都在這個原則内聯合;這也是英國和美國的自由派的「大原則」,一切的年青人藉此連繫,也連繫了美國各黨派,使大多數人都肯定和维持美國的獨立。

這些基督教的大原則,如同神的存在與屬性一樣,是永恆不變的;這些自由的法則,如同人的本質和所處的地球與宇宙的體系一樣,不會變更的。 

羅斯福(Franklin D. Roosevelt,1882-1945,美國第32任總統)也說:「我們看整個美國的腾飛和發展的歷史,不能不看聖經如何塑造 合眾國的進步……我們何時最真實地和最能持守聖經的训誡,就可以獲得最大的滿足與繁榮。」基督教的共同基礎將這個國家聯合起來。

美國所信赖的神,就是聖經申的神。傑弗遜在《獨立宣言》中說:「我們被造物主赋予某些不可剥奪的權利。」傑弗遜雖以所谓「自然律」來表違他對道德的理解,但他明白,自然律需要一個權威的源頭,「自然律」需要「自然的神」。「這就指出自然法本身需要神聖的認可,才能對人具有約束力。」

二十世紀,史達林(Stalin)和希特勒(Hilter)屠殺了數百萬人,就是將神推出道德领域的後果。在這些政權下,「道德」是由國家下定義的,這是從啟蒙運動來的觀念。在當代的應用與結果,監獄團契的創立者查爾斯高森(Charles Colson)如此說: 纳粹主義的崛起是啟蒙運動和所谓人權带來的結果。在此之前西方文明中的人權概念都立足於聖經,相信在造物主面前人人平等。

但是,當基督教被排擠時,人們試圖為權利找一個新基礎。《極權主義的起源》(The Origins of Totalitarianism)的作者阿倫特(Hannah Arendlt)指出,極權主義的人權「是來自人而不是來自神的誡命……成為了法律的根源。」

但人算甚麽,可以因他的存在而擁有一切權利嗎?離開了神,人的權利只不過在空氣中飄蕩,無根無基。

各樣的意識型態因此衝進了人内心的真空。纳粹主義試圖在種族問題上建基,希特勒的格言是:對與错取决於德國人民的利益。

馬克思主義嘗试用階级結構來填補這種真空,列寧的格言是:對與错取决於個人的階層或性别。

今日美國的「多元文化主義」,被利用為引進失常的道德標準,後果就是削弱了正統基督教的影響力。多元文化主義是倫理上的多神論:從褚神衍生出多種道德秩序。

多元文化主義者想找一個名字來取代神的名,用強硬的言辞來強化這種立埸,迫使所有文化在本質上都平等;當然,西方文化並不接受所有文化在倫理上都平等。這正是基督教所形成的差别。

美國的重建

根本上,問題不在乎美國過去或現在是否一個基督教國家,重要的是,美國應否是一個基督教國家?威爾遜(Woodrow Wilson,1856-1924,美國第28任總統)曾斷言,成為基督教國家不是憑一個口號,而是憑所選擇的倫理體系。價值就是带來「公義的各项質素」。「公義」是用甚麽來衡量呢?答案就是:

無論是否定晴於十七世紀的清教徒和他們在殖民地的伙伴,或他們在十八世紀的後代,或那些撰寫《獨立宣言》和憲法的人,我們都會發現,他們的政治規劃非常清晰地反映出一套有意識的政治哲學……政治哲學不是憑空創造的,是在神學中找尋靈感與養份的各種思想體系的產物。對殖民地和革命時期的美國而言是真實的,對十九和二十世紀的美國亦然。

正因如此,殖民地的早期出現了一種政治的正統,就是鑒察政府和政府的功能,以及政府與公民之間應有的正確關係。基督教的世界觀與人生觀,為這種早期的政治思想奠定了根基,並且一直指導著美國人民近兩個世紀之久……這種基督教的有神論,已深刻地渗進了殖民地居民的思想,以至能夠繼續引導那些本來對福音非常冷漠甚至心懷敵意的人。這種正統的思潮非常強烈,縱然有些人在自己的意識中有不同的宗教概念,政府的想法也有時不同,但都不能置諸不理。

更根本的是,無論所包含的内容多麽公正,執行起來多麽有力,法律本身並不能拯救人。美國偉大,因為美國美善;美國美善,因為眾多的美國人相信耶穌基督為主和救主;福音潛移默化的力量使美國成為美善。如果美國想重振偉大雄風,美國的教會必须再次宣講真實可信的福音——自由恩典的福音與符合聖經的门徒訓練——而不是宣講工作的福音與膚淺的宗教狂熟。人必须被教尊認清自己是個罪人,也必须被教導耶穌是他唯一的救主。這是兩個簡單的真理,已在大多數美國人中間消失了,包括許多所谓「基督徒」的美國人。美國的重建,必须由這種福音的宣講和對神誡命的熱爱中實現。(约十四15)

富蘭克林(Benjamin Franklin, 1706-1790,参與起草《獨立宣言》)在憲法大會上憲味深長地表述:「神掌管人類一切事務。」神的國度既不「屬這個世界」,卻「藏在」和「超越」這個世界的運行。富蘭克林再說:「如果没有神的許可,一雙麻雀也不會掉在地上(太十29);没有神的帮助,一個帝國可能崛起嗎?我們一直確信……若没有神隨時的帮助,我們正在建造的這幢政治大樓,不會比建造巴别塔有更好的結果。」人類的王國,依赖藏於這個世界之中和超越其上的神國度之運作,没有神護佑之手在看願,鳥兒不會掉落,王國也不會興盛。

一個基督教的自治政體

在草擬《獨立宣言》的一個多世紀前,向印地安人傅福音的清教徒宣教士约翰艾略特(John Eliot,1604-1690),在他的《基督教的自治政體》(The Christian Commonwealth,一份呈交政府有關内蒂Natick印地安社區的規劃憲向書)中寫道,人不應該「尋找人憑自己的智慧而设想出來的政治體制與綱领,因為神已經為人類完成了這樣的作。所以人應該尋求神,從神所發出的言語中尋求,明白神已經制定了政綱,要謙卑接受,認為是最好的……神的話語是完美的體制、一套律法的架構,用來指引人類所有的道德行為,以及如何回應神和人。」艾略特教導我們,我們既生活在神的國度中,我們的责任就是顺從這位大君王的法規,不要把地上的統治者視為救主。

(本文譯自American Vision Inc. 2005年出版From  America's Christian History一書,页190-200。蒙允譯载,查询請聊络American Vision,3150-A Florence Road,Powder Springs,Georgia 30127或登網页www.Americanvision.org)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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